关于我校社会工作专业
停止招生及相关学生专业调整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
6月9日接《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鄂教高函(2025)9号),省教育厅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进行了优化调整。其中,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社会工作专业(专业代码:030302)已被撤销。依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湖北经济学院主体专业规划相一致的原则,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社会工作”专业同步停止招生。
为切实保障原计划报考成教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学业延续性与未来职业发展需求,经湖北经济学院统筹协调,现对相关学生的专业报考事宜安排如下:原计划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可调整报考同属法学门类的法学专业。本次调整具有以下核心优势,保障学生权益不受影响:
1.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法学专业与社会工作专业成人高考考试科目相同(均为政治、英语、民法),学生无需额外调整备考计划,降低升学衔接难度。
2.职业适配性全面升级:法学专业作为法学门类核心专业,课程体系涵盖社会治理、基层法治、权益保障等关键领域,与社区工作、基层服务等职业需求高度契合,且在依法治理、政策执行、纠纷调解等场景中更具专业竞争力,长远来看对职业发展的支撑价值更为显著(具体适配性分析及课程优势说明将另行私发至各教学点,供沟通参
考)。
请各教学点老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第一时间向相关学生准确传达本通知内容,重点围绕“考试科目不变、专业价值升级、职业适配性增强”三大核心要点,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解释、沟通与引导工作,帮助学生理性认识专业调整的必要性,合理规划学业方向。若在工作推进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联系。感谢各位老师的理解、支持与辛勤付出!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